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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食品保鲜袋列入第二批“禁塑”名录,保鲜袋领域急需出台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21-09-09 23: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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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白色污染”宣战,海南“禁塑”严出新高度。近日,海南将食品保鲜袋列入第二批“禁塑”名录,9月1日已正式实施。海南此举背后有何深意?可替代品相关技术需要哪些突破?科技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关于网友关心的保鲜袋问题,《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针对的是具有提携功能的保鲜袋,传统平口保鲜袋不在此次禁止生产销售产品范围内。
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关于网友关心的保鲜袋问题,《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针对的是具有提携功能的保鲜袋,传统平口保鲜袋不在此次禁止生产销售产品范围内。

众所周知,各大商超销售的保鲜袋大部分为平口设计,用途主要是满足食品保鲜,并不用于提携物品。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大部分全生物降解袋在食品接触、保鲜功能上还不能替代保鲜袋,因此第一批“禁塑”名录及补充名录并未将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纳入禁止范围。海南“禁塑”后,传统的平口保鲜袋还继续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
然而,从实际管控操作情况看,“禁塑”后,市场上出现了将背心式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或背心式保鲜袋转移用途,用作购物袋的情况。对此,海南“禁塑”部门经过多方意见征询后,决定调整“禁塑”名录,将背心式保鲜袋等有提携功能的保鲜袋纳入禁止范围。
海南“禁塑”令明确要求,可降解塑料中不能含有PP、PE等普通塑料。这就意味着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是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重要替代品之一。如此严格的“禁塑”标准,为何独独还要在平口保鲜袋和背心式保鲜袋之间划一道红线?
中国科学院理化所高级工程师、海南省降解塑料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卢波告诉记者,目前保鲜袋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市面上使用的所谓保鲜袋都是企业自主标注,是否真正具有保鲜功能并没有具体技术指标。

卢波介绍,全生物降解膜袋类制品主要原料是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PBAT),是一种环境友好型新型树脂,而根据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规定,PBAT不得用于接触冷冻食品和冷藏食品,而保鲜袋需要经常接触冷冻或冷藏食品,所以,如果全部禁止会导致替代品供应不上的问题。
“在保鲜袋领域,急需出台相应的产品标准用以规范目前市场上的乱象。”卢波呼吁。
特别报道|传统平口保鲜袋可否继续使用?海南第二批禁塑名录权威解答来了
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的公告,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被列入名录。该名录自9月1日起实施。
该批禁止的塑料袋怎么界定?
以前的塑料袋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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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解答
1.
海南第二批禁塑名录禁止的产品是什么?
本次发布的第二批禁塑名录禁止的是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其中“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是禁止产品的基础定义,括号内“含保鲜袋”是补充说明。具有提携功能是本次禁止产品的先决条件。
“含保鲜袋”是对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包括保鲜袋补充和强化说明。具体到实际产品包括背心式保鲜袋、带洞口提手的保鲜袋、带提手的保鲜袋以及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和其它具有提携功能的保鲜袋。传统的平口保鲜袋不在此次禁止产品的范围内。
2.
为什么将“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纳入禁止名录?
一次性塑料袋因为轻薄、难回收并且回收价值低,绝大部分都会作为其它垃圾被填埋或焚烧,相当部分的一次性塑料袋会流入环境中,是流入环境中形成塑料污染的多的塑料产品之一,因此是首当其冲法规要求禁止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但是由于大部分全生物降解袋在食品接触、保鲜功能上还不能替代保鲜袋,因此第一批禁塑名录及补充名录并未将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纳入禁止范围。

但是,在禁塑后市场上出现了将背心式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或背心式保鲜袋转移用途,用作购物袋的情况,事实上在使用环节仍旧使用了一次性不可降解购物袋。为填补第一批名录因转移产品用途出现的漏洞,经征求相关各方意见,决定将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作为第二批禁止的产品。
3.
第二批名录发布后会不会影响传统平口保鲜袋产品的合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
传统满足保鲜使用需求的保鲜袋均为平口,本身设计旨在满足保鲜需求,而不用于提携物品需求。因此传统平口保鲜袋可以继续合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相关监管部门不应禁止合格的传统平口保鲜袋正常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相关企业、协会、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应扩大第二批目录的产品解释,不应误导商家和消费者停止销售、使用合格的传统平口保鲜袋。
4.
未来是否会将传统平口保鲜袋纳入禁塑名录?
目前主流的全生物降解材料在保鲜功能上尚无法替代由聚乙烯(PE)材料制成的保鲜袋,因此在几年内不会将传统平口保鲜袋纳入禁塑名录。
5.
目前商家库存和尚未销售的背心式食品接触塑料袋/保鲜袋如何处理?
建议商家尽快向上游供货商退货,9月1日名录正式实施后,任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禁止名录下的产品都将属于违法行为,将按照《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规定予以处理。
来源:科技日报记者 王祝华 法治海南、海南省禁塑办
注:文章内的所有配图皆为网络转载图片,侵权即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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